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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yright @ 2016-2020 项目实施院校须于2012年12月1日—15日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新申请资助项目的申请书及2012年已获批资助项目的执行情况总结报告,网上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,打印《申报项目一览表》并于12月20日前将单位公函、《申报项目一览表》寄/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。